|
|||||
进口食品提交什么资料呢? | |||||
作者:佚名 国际空运来源:本站原创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9-6-24 | |||||
1、进口食品生产经营者应提供的单证和资料: (1)入境货物报检单; (2)生产国官方出具的产地证、卫生证书、检验报告; (3)贸易合同、发票、提单(或运单)、装箱单等商业单据; (4)需进行检疫时在提供上述单证的同时还需提供输出国家或地区官方的检疫证书; (5)需办理入境检疫审批手续的,还应提供《入境动植物检疫许可证》; (6)预包装进口食品必须提供《进出口食品标签审核证书》; (7)对特殊膳食食品需提供食检处出具的《特殊膳食食品备案证明》; (8)根据检验要求必要时需提供质量证书、重量证书、标签审核证书、生产国标准及生产工艺等其他补充文件、协议、函电。 (9)国家法律法规需要提供的其他文件、资料。
|
|||||
国际空运录入:admin 责任编辑:admin | |||||
【发表评论】【加入收藏】【告诉好友】【打印此文】【关闭窗口】 |
网友评论:(只显示最新10条。评论内容只代表网友观点,与本站立场无关!) |